文明教师评比细则

admin 2017-06-28 0 次浏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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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教师评比细则

  教师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很重要的。文明教师评比细则该如何制定?下文是文明教师评比细则,欢迎阅读!

  文明教师评比细则一

  (1)评比范围及名额:

  文明组室评比范围:各科室和年级组等(名额为组室总数的30%)。文明个人评比对象:学校在职的教职工(名额为全体教职工数的20%)。

  (2) 评比办法:

  文明组室(文明个人)每学年度评选一次。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,自我考评与集体评议相结合的原则。

  (3) 评比程序:

  A、每学年度6月下旬,由各组室对照文明组室的评比条件,进行自评、总结,并填写申报表和附一年来工作总结一份(800字左右)。由办公室、工会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召集各部门负责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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