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36条

admin 2017-01-07 0 次浏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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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36条

  该《办法》第36条决定,废止中国保监会2006年7月1日颁布的《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》,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36条的相关资料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
 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36条

  第三十六条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,不得有下列行为:

  (一)做虚假或者误导性说明、宣传;

  (二)擅自印制、发放、传播保险产品宣传材料;

  (三)对不同保险产品内容做不公平或者不完全比较;

  (四)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;

  (五)对保险产品的红利、盈余分配或者未来不确定收益作出超出合同保证的承诺;

  (六)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作出虚假或者误导性陈述;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,避免出现内容显示不全或者段落错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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